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更正城市公交企业名录中有关企业名称的函
索引号: | ZDDBG21162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5〕140号 |
发布机构: | 厅运输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更正城市公交企业名录中有关企业名称的函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2-10 |
省国税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1号)要求,我厅在2012年7月底编制并向贵局报送了《陕西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与城市公交企业名录》(陕交函〔2012〕558号)。
西安市于1998年6月成立了西安市汽车客运总公司,2012年已正式纳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因西安市上报时误将公司名称填报为“西安市客运总公司”,现申请将企业名称更正为“西安市汽车客运总公司”(企业负责人:李拉怀,联系电话:13096950819),市级管理部门为西安市交通运输局,请贵局予以更正并备案。
附件: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更正城市公交企业名录中
有关企业名称的请示(市交字〔2013〕157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2月8日
分享到: